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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自动驾驶,在深圳“有法可依”

2022

/ 08/07
来源:

新华网

责编: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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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深圳前海,打开手机客户端软件,输入上车地点和下车地点,选择乘车人数,点击“呼叫小马”……几分钟后,一辆自动驾驶出租车出现在乘车人身旁。

  得益于8月1日正式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自动驾驶汽车在深圳开始“有法可依”。

  北京理工大学深圳汽车研究院副院长孙超说,自动驾驶立法是从“围绕人类驾驶员的法规”向“围绕机器驾驶员的法规”的重要转变。智能汽车本质上是人工智能技术的特殊场景应用,人工智能在现实应用中的法律地位,由此有了比较明确的管理办法。

  从2017年开始,国家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标准委等部委先后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北京、广州、深圳等地则相继开放指定区域的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是在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衔接的基础上,在国内首次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登记、上路行驶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地方法规。此前,出台的文件多为部门管理规章,其法律效力相对低一些。

  目前,包括百度、小马智行、文远知行和元戎启行在内的多家中国自动驾驶技术厂商都在深圳进行自动驾驶测试。为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在智能网联汽车这一新兴领域探索立法。条例从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到准入登记、使用管理,从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到法律责任等进行全链条立法。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首次为自动驾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供了法律依据:如果自动驾驶汽车的方向盘后面有司机,司机将在事故中承担责任;如果汽车完全无人驾驶,车主将负责;如果确认是由车辆缺陷导致事故,车主可以向自动驾驶车辆制造商寻求赔偿。

  在业内人士看来,深圳此举为中国自动驾驶汽车的市场准入和商业运营拓展了空间。条例明确,智能网联汽车列入国家汽车产品目录或者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并取得相关准入后,可以销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可以上道路行驶;经交通运输部门许可,可以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自动驾驶可分为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此次条例的突破点在于,深圳允许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可以不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不配备驾驶人,在交通主管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8月1日,总部位于深圳的元戎启行公司,在9.6公里的测试路段进行了完全自动驾驶测试,准确识别了红绿灯、临时障碍物等多种道路情况,应对了城市快速路段、施工路段、多车道汇流等路况,全程用时约30分钟。

  元戎启行CEO周光表示,深圳首次对自动驾驶汽车的行业准则、完全无人驾驶事故权责进行规范,有利于自动驾驶汽车的商业化落地。

  截至今年6月,小马智行公司在复杂的城区公开道路中,已累计路测超过1300万公里。公司副总裁莫璐怡说,条例为自动驾驶未来大规模商业化奠定了合法合规的基础。

责编: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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