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6月17日石家庄市藁城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冯志强的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报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6月17日石家庄市藁城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育民为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穆金波为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田利辉为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保定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6月16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
董鸣镝的保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二、决定任命:
孙菁菁(女)为保定市体育局局长。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6月16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田银娇(女)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牛育红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龚 倩(女)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祁 峰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康珍惠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曲 刚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韩 皓(女)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赵 岚(女)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
王志强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欧阳正丽(女)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副庭长;
郭 洁(女)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肖 雅(女)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黄俊学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郑 东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马 媛(女)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二、免去:
田银娇(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牛育红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龚 倩(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祁 峰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康珍惠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曲 刚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韩 皓(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 岚(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志强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欧阳正丽(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王红哲(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曹文英(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崔曙光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唐有才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副庭长职务;
庞 茜(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道忠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6月16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李桂生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魏丽艳(女)为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
李桂生的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娄洪彬的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批准免去:
魏丽艳(女)的安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6月16日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清为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建栋为阜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齐志国的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王清志的阜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衡水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洪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刘洪杰同志任市政府驻京联络处主任;
白永浩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夏金峰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建国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忠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树成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岳东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史钧明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时勇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金锋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永刚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张永旺、张杰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
乜伟同志任市城市调查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文高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成华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段建平同志任衡水开放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兰芳同志任衡水开放大学副校长;
许恒淼同志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邢雅兰同志不再担任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关瑞卿同志不再担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张捷同志不再担任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永旺同志不再担任市城市调查队队长职务;
张杰同志不再担任市地方企业调查队队长职务;
因机构更名,原衡水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邯郸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命 名 单
(2022年6月16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苏婧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超山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路遥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杰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筠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代丽荣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枫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清信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伟平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晓敏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
刘峰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李永超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鸡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6月10日鸡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兴军为鸡泽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
崔拯民为鸡泽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胜姣为鸡泽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赵 坤的鸡泽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
赵兴军的鸡泽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成民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决定:
免去王成民同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职务。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9日
秦皇岛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12号
根据《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审判、检察人员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任命的杨超等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杨超,女,现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三级高级法官,拟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可小平,男,现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协调管理处副处长,助理审判员,拟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莉炜,女,现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拟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魏永生,男,现任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拟任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同志任职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信来访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
本公示期限为5天,即2022年6月9日至13日。
电话:3220325
地址: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邮编:066000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9日
刘松涛任秦皇岛市抚宁区副区长
据秦皇岛市政府官网消息,6月2日,秦皇岛市抚宁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次会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刘松涛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沧州
2022年6月17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
任命杨东川同志为沧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掌中藁城、保定日报、邯郸新闻网、河北日报、阜平发布、沧州公安)